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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設項目后評價基本原則
(1)獨立性
獨立性是指建設項目后評價通常應由獨立的第三方完成,評價過程和結論不受項目決策者、管理者、執(zhí)行者和前評估人員的干擾,這是評價的公正性和客觀性的重要保障。沒有獨立性,或獨立性不完全,評價工作就難以做到客觀和公正。為保持后評價獨立性,必須在評價機構的設置、人員組成、經費來源等方面綜合考慮。來源:
(2)客觀性
客觀性是指評價人員在調研過程中,要廣泛聽取各方面的反映和不同意見;認真查看現(xiàn)場,盡量全面了解項目的歷史和現(xiàn)狀;廣泛收集和深入研究項目建設的相關數(shù)據(jù)和資料。去偽存真,客觀分析;評價報告要以事實為依據(jù),以總結經驗教訓為出發(fā)點,做到以理服人。
(3)科學性
科學性是指評價的方法和手段要科學,前后對比的口徑要一致,采用的數(shù)據(jù)要有可比性,設置的評價指標體系要合理。只有堅持評價的科學性,才能得出客觀求實的評價結論,反饋的評價成果、經驗和建議才有真正的實用價值。堅持科學性,還取決于建設項目的各種數(shù)據(jù)資料等信息的真實性和項目經營管理人員、項目最終受益者共同參與后評價活動的主動性。
(4)公正性
公正性是指評價結論要公正,既要指明現(xiàn)實存在的問題,也要客觀分析問題產生的歷史原因和時代的局限性;既要實事求是地總結成功的經驗,也要認真負責地總結失敗的原因。